1 项目简介
1.1 项目背景
1.1.1 项目提出的背景
(1)全球风能风电现状及发展趋势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由于石油、煤炭等目前大量使用的传统化石能源枯竭,同时新的能源生产供应体系又未能建立,从而在交通运输、金融业、工商业等方面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统称能源危机。能源危机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存在,并且未来的危机将更严重!近两年来,世界石油价格飞涨,已经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严重威胁,根据经济学家和科学家的普遍估计,到本世纪中叶,石油资源将会开采殆尽,当其价格升至很高,不适于大众化普及应用的时候,如果新的能源体系尚未建立,能源危机将席卷全球,尤以欧美极大依赖于石油资源的发达国家受害为重。最严重的状态,莫过于工业大幅度萎缩,或甚至因为抢占剩余的石油资源而引发战争。
同时以煤炭、天然气、石油、水利和核物质为原料或资源的传统电力开发造成了大量的环境负担,如环境污染、酸雨、气候异常、放射性废物处理、石油泄露等等,化石能源的开采利用已成为造成世界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人类逐步提高生活质量和日益增长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求减少化石能源对环境的污染,优先发展清洁能源。
能源安全及环境污染已引起全球性的广泛担忧,开发新能源,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成为解决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的关键,新能源市场不断得到各国政府和投资者的关注,目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开发如太阳能、风能、海洋能(包括潮汐能和波浪能)等可再生清洁新能源。其中风力发电历经30多年发展已成为发展速度最快的新能源,也是目前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化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十分明显的环保效益和综合效益。
世界风能资源储量丰富,美国斯坦福大学土木和环境系根据美国国家气象数据中心和预警实验室1998~2002年的风速和度数据,得出:按80m高度处6.9m/秒的风速计算,全球风能可利用资源量为72万亿千瓦时,预计到2020年世界电力需求将上升到约26万亿千瓦时,届时即使只成功利用了三分之一的风能资源,即可满足世界电力需求。
与此同时,制约风能大规模商业开发利用的主要因素—风力发电成本在过去20 年中有了大幅的下降。随风力资源的不同、风电场规模不同和采用技术不同,风力发电成本也有所不同。目前低风力发电成本已降至3~5 美分/千瓦时,高风力发电成本也降至10~12 美分/千瓦时。到2010 年,它们将分别降至2~4 美分/千瓦时和6~9 美分/千瓦时,达到和化石能源相竞争的水平。
随着风能开发利用态势的发展,世界风力发电机的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根据全球风能委员会(GWEC)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风电装机总量1997至2001年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3%,2001至2006年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5%,2007 年全球累计风电装机容量为9411.2万千瓦,又较上年增长26.8%。仅2007年全球风能市场新增装机容量就达到2007.3万千瓦,较2006年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增长32.1%,而且这种发展趋势没有任何停滞的势头。
风力发电的发展不断超越其预期的发展速度,使风能产业成为当今世界工业化国家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2004 年欧洲风能协会和绿色和平组织签署了《风力12—关于2020 年风电达到世界电力总量的12%的蓝图》的报告,这份报告认为:世界风能资源足够,风电上网没有实质性障碍,到2020年风电装机可达到12.6亿千瓦,风电电量达3.1万亿千瓦时,占2020年总发电量的12%,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是目前风电总装机的17倍,与此同时,这种清洁能源将向地球大气层减少将近110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风力12%”的蓝图展示出风力发电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补充能源,已经成为解决世界能源问题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21世纪最有发展前途的绿色能源,是当前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的新动力源之一。
(2)我国风电发展现状
近年来,世界能源垄断地位的化石能源资源迅速减少,1995 年全世界能源消耗总量为 140 亿吨标煤,其中化石能源消耗量占能源消耗总量的 78.4%。据预测,已探明的化石能源,石油还可开采 40 年,天然气 60 年,煤炭 220 年。我国已探明的煤炭还可开采 80年,石油20 年,天然气 60年,比世界总的能源形势更加严峻。
党的十六大提出2020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要实现比2020年翻两番的总目标,如果能源消费也随之翻两番的话,到2020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每年近60 亿吨标准煤!而我国常规能源的剩余可采总储量仅为1500 亿吨标准煤,仅够我国使用25 年!国家电监委预计今年的电力缺口在2000 万千瓦,供需矛盾比去年更加突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人均能源可消费量只有世界人均能源消费水平的一半,而人均电力可消费量则仅仅是美国的1/13、日本的1/8。显然利用常规能源已不能解决我国的能源和电力短缺的问题。
同时,我国的风能资源储备丰富。中国陆地10m高度层的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00瓦/m²,风能资源总储量为32.26亿千瓦,实际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资源储量为2.53亿千瓦,近海风场的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资源是陆上的3倍,据此,我国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为10亿千瓦。如果陆上风电年上网电量按等效满负荷2000小时计算,每年可提供5000亿千瓦时的电量,海上风电年电年上网电量按等效满负荷2500小时计算,每年可提供1.8万亿千瓦时的电量,合计2.3万亿千瓦时电量,大约相当于我国目前一年的电力需求。
虽然我国的风电装机增长迅猛,但全国风电装机占发电设备总装机的比重不过0.39%左右,我国风电发展较早的新疆地区,该比重也仅为2%左右,因此发展潜力非常大。国家发改委规划,“十一五”期间拟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的风电项目,在新疆、甘肃(其中安西县为世界三大风口之一)、内蒙、江苏、河北、吉林等地形成6个百万千瓦级的风电场。按规划,到201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可达800万千瓦,但照目前各地区的建设势头,若政策面进一步向好(风电上网定价更为优惠等),最终结果可能达到或超过1000万千瓦,甚至超过1200万千瓦,目前已有业界专家乐观预测至2000千瓦(取决于风电上网电价及国家的审批政策,若政策放开、电价优惠,完全有可能)。除蒙、冀、苏、甘之外,广东、山东等风力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十一五”规划建设风电规模也可达到100万千瓦左右,发展规划为风电产业的快速增长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行业景气度远超预期,给风电设备带来巨大的投资机会。
目前,我国风电建设成本在12000~13000元人民币/千瓦,而风电厂将有60%~70%左右的投资在风电设备上,风电设备造价普遍7500~9000元人民币/千瓦。按2010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测算,“十一五”期间新增的风电设备市场可以达到45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2007~2010年后设备需求为400亿左右,年均份额达到130亿元人民币,风电发展规划目标给风电设备制造厂家展示出一个巨大的市场。
(3)政策扶持推动行业发展
2003年以来,我国加快了风电发展步伐,政府推出了多项优惠措施推动国内风电以及风电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①积极有效的法律依据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行业发展的转折点,也成为风电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法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可再生能源可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量;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予以贷款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对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其电量,造成企业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法规无法定量很多指标,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上网电量消纳方面,风电有着火电不可比拟的优势,运营方面几乎不用考虑人为造成的利用小时下降。《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和《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使中国风电发展进入了高速成长期。
②富于远见的行业规划
为了加快我国风电的发展,通过大规模的风电开发和建设,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实现风电设备制造自主化,降低风电场建设成本和上网电价,尽快提高风电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国风电发展现状,并借鉴国外风电发展的经验,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风电产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如下:到201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后改为800万千瓦),重点在东部沿海和“三北”地区,建设30个左右10万千瓦等级的大型风电项目,建成1~2个10万千瓦级海上风电试点项目。到2020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建成若干个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大省。建成新疆达坂城、甘肃玉门、苏沪沿海、内蒙古辉腾锡勒、河北张北和吉林白城等6个百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基地,并建成100万千瓦海上风电。
③有保障的上网机制
《可再生能源法》允许多种投资主体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并且要求电网公司全额收购新能源发电量,从法律上为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目前我国风电电价分为两类,审批电价和招标电价。在现阶段,采用招标电价可以促使运营商采用国产设备,有利于培育扶持国内还处在初级阶段的风电设备制造业。从长期角度以及国外经验来看,偏低的中标风电电价又会压低设备报价,使得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的盈利空间不大。国内外专家建议将风电定价方式改为固定电价,经过前几年引进技术并消化吸收,我国风电设备制造商具备一定的大型风力发电机制造能力,未来几年风电定价有可能朝着最有利于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方向发展。
④清洁能源发展机制(CDM)有助于风电项目控制成本
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在2008年~2012年间,发达国家的CO2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而通过CDM项目,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应的项目,用比较低的成本抵消部分减排义务。截至2007年4月16日,我国已经有70个项目在CDM执行理事会(EB)注册成功,列第四位。风电作为清洁能源的一种,CDM机制将有助于风电企业成本控制。
⑤特许权招标利于行业规范发展
2005年7月,发改委《关于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未满足国产化率要求的风电场不许建设,进口设备要按章纳税。从2005年起,特许权招标不再只注重招标价格,而是从投标上网电价、本地化方案、技术方案、投标人的投融资能力、项目财务方案多个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和综合评分,而且风电特许权招标原则规定:每个投标人必须有一个风电设备制造商参与,而且风电设备制造商要向招标人提供保证供应符合70%国产化率风电机组的承诺函。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并且只能采用投标书中所确定的制造商生产的风机。综合来看,目前的特许权招标更加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给风电设备国产化发展提供了机遇,国产风电设备迎来了巨大的市场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4)风电设备国产化、本地化是必由之路
我国风电发展经历了近30年,风电场选用的设备大部分是国外进口产品。由于国外设备价格和维护维修成本都较高,使风电电价居高不下。因此,我国风电要快速发展,首先要加快风电机组国产化、规模化步伐,它是当前我国风电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
首先,国产化的风电机组能满足不同市场的需求。一般欧洲国家风电机组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都是按IEC标准、Ⅱ级风况、-20~+40℃温度范围设计。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差异较大,欧洲等国外生产的机组不一定能完全适合我国的气候条件。而国内厂商则可以根据不同气候、风况条件,研制出适合不同地区风电场用户要求的机组。如:考虑北方地区要求,研制能耐-30℃及其以下气温要求的低温型机组;考虑沿海地区要求,研制具备三防措施(防盐雾、防湿热、防霉菌)的沿海高温型机组;考虑我国三北地区有些地方年平均风速在10m高度下只有5.5m~6.0m/s,国产机组可以在风轮直径及叶片设计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发电量。根据中国风能协会所做的市场调查,国外进口风电机组对我国一些特殊气候条件很难适应,造成较高故障率。
其次,国产化或本地化风电机组有运输的优势。20年来,我国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增长很快,“七五”期间国产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100千瓦级,“八五”期间为200千瓦级,“九五”期间为600千瓦级,“十五”期间为750千瓦级。但现在世界上风电机组主导机型为1.5~2.0兆瓦级,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向兆瓦级发展已是必然趋势。这要求风电机组风轮叶片长度大于30m,机舱重大于50吨,塔架高度和重量都有较大增加。这给长途运输带来很多不便,其费用在机组造价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跨国界长距离运输来说,不仅运输时间长,而且风险很大。一般来说,进口设备运输到中国港口需要30~40天;国际运输费用大约占整机费用的5%~10%。
第三,国产化设备生产厂家能为风电场用户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和快捷的售后服务。目前国内商用大型风力发电机组一般为水平轴风力发电机,根据2000年我国有关部门统计,进口风电机组中齿箱有15%损坏。更换齿箱不仅花费很长时间,影响发电量,而且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例如,新疆达坂城风电二场引进国外51台500千瓦机组,停放4年多不能发电。进口设备在过了保质期后,其维修维护成本相当高。国外维修维护人员费用约每人每天4000元人民币以上,此外,还有零备件的国际运输费、关税和人员的住宿费等。更主要的是,由于零备件供应不及时,造成停机带来巨大的发电损失。而选用国内生产的机组,不仅价格低,其维修维护成本也大大降低,而且由于售后服务快捷,零备件供应及时,不会对发电量造成大的影响。
第四,国产化设备价格较低。国产化风电机组一般比进口的价格低20%~30%,而且省去了5%~10%国际运输费用,零备件价格也较低。
我国风电经过20多年发展历程取得不少经验,奠定了风电产业基础,但是目前国产风电设备单机容量仅在600千瓦、750千瓦级上,兆瓦级正在研制,还没有进入风电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我国风电规划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要加快发展我国的风电设备制造业,国内风电场建设也要立足于本国的风电设备。同时,国内各主要制造厂家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研发机构,以适应风电设备单机容量快速增长的趋势,结合我国气候、风况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大功率风电设备。
1.1.2 项目提出的理由
①项目实施可以推动风电设备国产化进程
我国的风能可开发能源总量达10 亿千瓦,居世界首位。但截至2006年底,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只有 258.9 万千瓦,仅占全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的 0.39%。可见,中国的风电开发利用任重而道远。风电设备作为风电的重要装备,更肩负着巨大的历史使命。作为IT时代产业骄子“巨大中华”之一的巨龙公司通过战略合作,把获得了19项美国专利的“磁悬浮垂直轴涡轮微风风力发电机”的技术引入国内,从产品研发到生产做到了全部国产化与多样互补化,对推动风电设备国产化进程具有较为重要意义。
②项目实施有助于推动我国风电设备产业化进程
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能源[2005]1204 号文件和发改办高技 [2005]50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分别规定:“兆瓦级风力发电机为国产化专项”。“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达到70%以上,不满足设备国产化率要求的风电场不允许建设”。在国家所制定的发展风电产业、设备国产化的产业政策中,风机国产化已被列入鼓励类项目,这将推动风电、设备两个产业同步发展,带动风电设备制造能力的形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将实现年产十千瓦、百千瓦和兆瓦级磁悬浮涡轮直轴风能发电设备6.8万台、年产值580亿元人民币的生产能力,对风电设备的产业化进程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可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③项目实施有助于推动风电设备技术水平的提高
本项目地处在风力资源十分丰富的东北地区,由于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带动,将有国内外众多投资商投资风电,可有力推动风电设备市场需求的形成。大规模的风电场建设有利于吸引国内外最先进的制造技术,从而推动本项目发电设备技术水平的不断完善,同时通过技术扩散效应,促进国内风电设备技术水平的全面发展和提高。
④项目实施可大幅度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
巨龙公司拥有强大自主研发能力,公司构筑了巨龙研究院和所属企业研发部门组成的两级研发体系,分别进行前沿技术和应用技术研发,与全国上百家高校联合互动,并在美国等国家设有驻外科研机构。目前公司拥有近千名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人员,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需要不断研发生产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要的风电系列产品。本项目在现有研制开发的基础上,通过风电设备研发、制造,将形成产品研发到产业化最佳路线,加快设计向产业化、成果向商业化转化的速度,减少中间环节的资金及时间成本。可缩短与国外先进技术差距,对加快我国的风电设备制造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带动和推进作用。
⑤项目实施可全面降低风电场发电成本
目前引进一台1.5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需要人民币约1300万元人民币左右,折合约 200 万美元左右,约是国内设备平均造价1.2~1.3 倍。而且有备品备件昂贵及维修备件供货期长等不利因素,这将会直接影响发电成本进而阻碍我国风电事业的发展。
本项目磁悬浮涡轮直轴风能发电机具有原材料耗量低、维修维护工作量小的特点,因此可以低于国内同类产品20%~30%的价格进入市场,利用价格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为风电场节约设备购置费用,降低发电成本,提高风电场开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也促进投资者的积极性和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⑥项目实施可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本项目具有较好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十千瓦、百千瓦和兆瓦级磁悬浮涡轮直轴风能发电设备22120台(140万千瓦)的制造能力,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84亿元人民币,仅本项目一期工程实施完成后,年利润总额 49431.01 万元人民币(各年平均值),年税金 20587.22 万元人民币(各年平均值),将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长春巨龙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实现了从传统的风电设备制造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过渡,项目实施可有效促进当地制造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制造业的发展速度,增强工业技术创新能力,优化和升级风电设备产品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1.1.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北地区”(东北、华北、西北)是我国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包括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等省/自治区近200km宽的地带,风功率密度在200~300瓦/m²,有的可达500瓦/m²,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2亿千瓦,约占全国陆地可利用储量的79%,是我国发展风电的最主要区域,将成为我国最大的风电区域市场。而且分析国际风电设备技术发展趋势,单机容量逐步提高成为风电设备发展的主流趋势,而我国目前仍没有任何一家在产的风电制造企业拥有兆瓦级以上风机的自主核心技术,无一例外的采用引进国外技术的捷径占领市场先机。
巨龙集团紧紧抓住这一可促进企业战略调整的市场机遇,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战略合作引进获得19项美国专利的“磁悬浮垂直轴风力发电机”技术,依靠公司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完成了产品设计、试验与技术论证,目前巨龙公司已经拥有十千瓦级、百千瓦级、和兆瓦级三种级别的风力发电机技术,且每种定级产品都有很强的价格和技术优势:
①微摩擦,全永磁悬浮轴承不仅能平衡轴向风压和径向主载荷,而且对转子系统轴向有很好的稳定作用。
②起动力矩小:是同型号水平风力发电机起动力矩的 28 %;起动风速低:为3.5 m/s,是同型号水平风力发电机起动风速的43 %。
③转速高:在相同风速情况下,转速较同型号水平风力发电机平均提高 10 %;发电量高:在相同风速情况下,可较其他同型号垂直轴风力发电机功率平均提高 20 %。
④与水平轴风力发电机同比设备重量轻,直趋式传动结构型式简洁,生产成本低,市场竞争力强,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更为明显。
为使产品更好的适应“三北”地区风电场的地形、交通、地质、气候等条件,更好的符合市场需求,充分利用长春的地域优势和绿园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条件和扶持政策,实现企业与区域风电产业发展双赢的目标,巨龙公司提出了项目建设的意向。
本项目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先进可靠,经济效益显著,可以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了间接条件,项目具备了建设的基本条件。
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
1 |
建设规模 |
台 |
22000 |
|
|
kW |
550000 |
|
|
|
其中:5kW风机 |
台 |
6000 |
|
|
|
10kW风机 |
台 |
12000 |
|
|
|
100kW风机 |
台 |
4000 |
|
|
2 |
厂区规划占地面积 |
m² |
260318 |
|
|
3 |
建筑面积 |
m² |
115879.3 |
|
|
4 |
建筑物占地面积 |
m² |
80217.5 |
|
1.3 经济效益预测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
1 |
营业收入 |
万元 |
366080.00 |
各年平均值 |
|
2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万元 |
2637.56 |
|
|
3 |
增值税 |
万元 |
21979.60 |
各年平均值 |
|
4 |
总成本费用 |
万元 |
292878.27 |
各年平均值 |
|
5 |
利润总额 |
万元 |
48584.57 |
各年平均值 |
|
6 |
所得税 |
万元 |
12146.14 |
各年平均值 |
|
7 |
净利润 |
万元 |
36438.43 |
各年平均值 |
|
8 |
总投资收益率 |
% |
45.73 |
息税前利润/总投资 |
|
9 |
总投资利税率 |
% |
67.29 |
|
|
10 |
资本金净利润率 |
% |
40.84 |
|
|
11 |
总成本利润率 |
% |
16.59 |
|
|
12 |
销售利润率 |
% |
13.27 |
|
|
13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281.60 |
|
|
14 |
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490.72 |
|
|
15 |
盈亏平衡点 |
% |
59.7 |
达产年值 |
|
16 |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2年) |
年 |
4.31 |
所得税前 |
|
年 |
4.79 |
所得税后 |
|
17 |
财务净现值 |
万元 |
211900.63 |
i=12% 所得税前 |
|
万元 |
144909.08 |
i=12% 所得税后 |
|
18 |
财务内部收益率 |
% |
38.61 |
所得税前 |
|
% |
31.64 |
所得税后 |
说明:表中“万元”均为人民币
1.4 项目总投资及筹资方案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
1 |
建设投资 |
万元 |
80824.02 |
|
|
2 |
建设期利息 |
万元 |
0.00 |
|
|
3 |
流动资金 |
万元 |
27961.99 |
达产年份 |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108786.01 |
|
说明:表中“万元”均为人民币
1.5 合作方式
合资、合作。
1.6 需外方投资方式
资金、设备均可。
1.7 项目建设地点
根据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布局,项目厂址定点在绿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机械制造园区内,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6.0万m²,厂址位于乙一路以北、丙二路以南、乙三路以东、甲一路以西区域;二期工程占地面积30.7万m²,厂址位于丙二路以北、长客路以南、乙三路以东、甲一路以西区域。
1.8 项目进展情况
已完成项目的可研报告。
2 项目单位概况
2.1 基本情况
承办单位:长春巨龙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景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工业园区
2.2 企业概况
为了实现风电技术产业化目标,中国巨龙集团下属的北京巨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在吉林省长春市发起并设立长春巨龙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巨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巨龙集团公司、绿色动能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企业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绿色动能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控股的以从事网络安全为主的专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山东、江苏、山西、广西、四川、陕西等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北京巨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ISO9000(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拥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国密办“商用密码产品鉴定证书”、国密办“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国密办“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建设部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甲级“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等多项资质证书。
北京巨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VPN及网络安全产品和业务为主,现已发展成为业内较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公司。目前已将VPN及网络安全产品各业务单元形成合理的结构,即以VPN为核心,与防火墙、入侵检测、上网行为管理、防病毒、物理隔离等产品和技术形成完整解决方案。并与其他有关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将信息安全的技术及手段引入,成为既有提供网络安全系统集成服务,又能够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外包服务的专业化网络和信息安全公司。
作为IT时代产业骄子“巨大中华”之一的巨龙公司,为调整集团产业结构,于2008年通过战略合作,把获得了19项美国专利的磁悬浮直轴涡轮微风风力发电机的技术引入国内,从产品研发到生产做到了全部国产化与多样互补化。
目前巨龙集团负责风电产业营运的北京巨龙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拥有十千瓦级、百千瓦级、和兆瓦级三种级别的风力发电机技术,且每种定级产品都有很强的价格和技术优势。
同时由于巨龙公司拥有强大自主研发能力,公司构筑了巨龙研究院和所属企业研发部门组成的两级研发体系,分别进行前沿技术和应用技术研发,与全国上百家高校联合互动,并在美国等国家设有驻外科研机构。目前公司拥有近千名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人员,其中85%具有教授、高工等高级职称和硕士、博士学历,巨龙风电公司的研发团队更结合了美国国家宇航局NASA和加拿大的科技人员,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需要不断研发生产符合国内国际市场需要的风电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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